文中NHRS人資系統--是企業因應勞動事件法最佳方案!
109年元旦施行《勞動事件法》,雇主有管理員工出勤的權利與備置出勤紀錄的義務,對於工作時間有較強的證明能力,所以在工作時間認定有爭執時,雇主必須提出勞動契約、工作規則或其他管理資料作為反對之證據。企業應該加強,出勤紀錄(包括上下班、加班、請假等)與工資清冊,等等「文書書面」的資料的提供能力。
實務上,最常遭遇〔勤務外時間紀錄〕的發生,人員因各種私人原因早到公司,或各種需要晚離開公司;確實不是加班行為,可是因有進出公司,留下紀錄,必須留下說明紀錄及留存,以備需要。
文中人資管理系統解決方案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