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規則規定未達一定業績扣薪致低於基本工資之效力為何?

不可以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911128日勞動一字第0910062243號函:事業單位工作規則應公開揭示,其內容違反法令之強制或禁止規定或其他有關該事業適用之團體協約規定者,無效。勞基法26條規定:「雇主不得預扣勞工工資作為違約金或賠償費用。」,老闆不得自員工薪水中以任何名目扣薪。所以,例如以遲到、工作不力、業績不足為由,扣員工薪水是違法的,絕對可以要回來。老闆可設定達到一定工作績效將發給的「獎金」:如全勤獎金、業績獎金,但「底薪」就必須高於基本工資17,280——時薪9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