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於普通傷病假期間,雇主得否調整其勞健保投保薪資或 勞退月提繳工資?

可以

勞委會95.04.17勞動4字第0950018870號:「核釋適用勞工退休金條例退休金制度之勞工,一年內請普通傷病假超過三十日,經雇主同意繼續請病假致全月無薪資之期間,雇主應以「勞工退休金月提繳工資分級表」最低級距一仟五佰元為基準,辦理提繳退休金;如勞雇雙方約定優於最低級距提繳者,從其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