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如果有成立分公司,應向總公司或分公司所在地的勞工行政主管機關備查?
 

30人以上的企業實施彈性措施,應向企業所在地的勞工行政主管機關備查。企業如果成立有分公司,不論是全公司一體實施或僅有分公司實施,也是由總公司向所在地的勞工行政主管機關備查。

為便於企業完備備查程序,本部已建置「線上備查系統(網址:https://labcond.mol.gov.tw)」,提供企業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