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6月份公布施行細則,放寬特休假給假機制,可由勞雇雙方約定,以周年制、曆年制或事業單位會計給假如學年度,針對未休完特休假,雇主必須在最近的發薪日、或年度終結30天內給付。

 文中的NHR人資管理系統中,已內建了八種特休計算方式,可符合周年&曆年計算基礎的核定方式  :

 選項_7則為目前勞動部建議的週年制,以到職日為計算週期,計算次一年度的到職日前特休天數,示意圖如下:
20170607-dayoff07

選項_8,則採曆年制計算,以到職日為計算週期,按比例計算各週期特休天數,結算至年底,示意圖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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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舊制度衡量轉換的尷尬期,人力資源系統的最大價值,讓企業的內部特休假核定方式、依照產生給每一位員工特休假天數,讓人員不管在哪一個時間點要休假、要結算,協助人資/出勤人員快速正確得到答案。

面對政府一例一休法令的衝擊變動,文中始終陪著企業用戶面對這擾人的變動,且貼心提供多種可以在EXCEL中完成的試算表,領先業界的腳步。因應法令不斷的變動,文中會與您一起面對,持續提供法令變動的相關事項及軟體的調整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