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對於勞基法大多關注在一例一休、特休假給予/結算工資問題以及加班費計算等問題上,文中因有多家多行業的人資管理輔導經驗,要讓上述的問題要能抽絲剝繭、邏輯化處理,企業的公司行事曆,毫無疑問就是這一團問題的線頭。

整理新舊勞基法條中,企業在工作、休假之對照下,將出現以下四種加班情境:1.國定假日加班、2.例假日加班、3.休息日加班、4.工作日加班。系統提供企業用戶可以直接導入行政院人事行政局部定行事曆外,也可以自行設定內部各類功能部門需要的工作日、國定假日、休息日。延伸的運用,可於工作排班與人員休假時的判斷;及相對出現假日調移的處理,公司的行事曆中可標記出補班、補休,及勞基法令中所提天災日的設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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